以下是对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总目标的详细阐述,通常可以从核心目标和具体发展目标两个层面来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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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总目标
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核心总目标可以概括为一句话:
以音乐为手段,以育人为目的,通过丰富、有趣的音乐活动,激发儿童对音乐的兴趣和热爱,培养其初步的音乐感受力、表现力和创造力,促进其身心和谐、全面、富有个性地发展。
这个核心目标强调了几个关键点:
- 手段与目的: 音乐是教育的“工具”,最终目的是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。
- 兴趣为先: 保护并激发儿童对音乐的天然好奇心和喜爱是首要任务。
- 全面发展: 音乐教育是促进儿童发展的“催化剂”,而非孤立的技能训练。
- 儿童为本: 活动设计必须符合学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。
具体发展目标
为了实现核心总目标,我们可以将其分解为以下几个具体、可操作的发展目标维度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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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感与态度目标
这是音乐教育的基石,关注儿童对音乐的情感体验和积极态度的形成。
- 激发兴趣: 喜欢聆听音乐,乐于参与各种音乐游戏和活动,体验音乐带来的快乐。
- 培养情感: 能初步感受和分辨音乐所表达的情绪(如欢快、悲伤、安静、雄壮),并产生相应的情感共鸣。
- 建立自信: 敢于在集体面前用歌唱、律动等方式大胆地表现自己,享受音乐表现的乐趣。
- 养成习惯: 初步形成安静、专注地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。
认知与技能目标
这是音乐教育的内容载体,关注儿童音乐知识、感知能力和基础技能的初步发展。
- 发展音乐感知能力:
- 听觉感知: 能分辨音乐的高低、长短、强弱、快慢等基本要素。
- 节奏感知: 能感受、辨别和模仿基本的节奏型,如四分音符、八分音符组成的节奏。
- 音色感知: 能分辨人声(男声、女声、童声)和常见乐器的音色(如钢琴、小提琴、鼓等)。
- 积累音乐经验:
- 歌唱: 学习演唱一定数量的优秀儿童歌曲,吐字清晰,音调基本准确,能用自然的声音唱歌。
- 律动与舞蹈: 随音乐做简单的身体动作(如拍手、点头、跺脚、旋转),能根据音乐的情绪和节奏变化动作。
- 乐器演奏: 认识并学习使用几种简单的打击乐器(如沙锤、铃鼓、三角铁),能用乐器进行简单的伴奏。
- 初步的音乐知识: 认识常见的音乐符号(如高音谱号、音符),了解简单的音乐结构(如乐句、乐段)。
身体与动作发展目标
音乐与身体运动密不可分,此目标关注儿童身体协调性和动作表现力的发展。
- 发展动作协调性: 通过律动、舞蹈和音乐游戏,提高大肌肉(跑、跳)和小肌肉(手指游戏)的协调性与灵活性。
- 发展节奏感: 将身体的动作与音乐的节奏紧密结合,培养稳定的内心节奏感。
- 增强身体表现力: 学会用身体的姿态、动作来表达对音乐的理解和感受,使动作更具表现力和美感。
社会性与交往目标
音乐活动常常是集体性的,此目标关注儿童在音乐互动中社会性的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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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培养合作意识: 在集体歌唱、乐器合奏等活动中,学习与他人合作,遵守集体规则,体验合作的乐趣。
- 发展交往能力: 通过音乐游戏、对唱、轮唱等形式,学会与同伴交流、互动和分享。
- 培养集体荣誉感: 在集体表演中,感受集体共同努力带来的成就感和归属感。
想象力与创造力目标
这是音乐教育的灵魂,鼓励儿童不局限于模仿,而是进行个性化的创造。
- 激发想象力: 鼓励儿童在聆听音乐时,展开联想和想象,用语言、绘画或动作描述自己“听到的故事”或“看到的画面”。
- 鼓励创造性表现: 鼓励儿童为熟悉的歌曲创编新的歌词、动作或节奏,或用乐器即兴演奏来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想法。
- 培养创造性思维: 通过开放性的音乐活动,培养儿童求异、创新的思维品质。
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总目标是一个以儿童为中心、以全面发展为导向的综合性目标体系,它摒弃了“技能至上”的成人化教学模式,强调在游戏化、生活化、情境化的音乐活动中,让儿童在“玩中学、学中乐”,最终实现“以美育人、以情动人、以乐促人”的理想教育境界,这个目标体系为幼儿园和家庭开展音乐教育活动提供了清晰、科学的指导方向。
